若遇薪资被无故拖欠之情形,请立即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应的投诉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责令欠薪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所拖欠款项,如未能按时支付,则会进一步责令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拖欠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根据法律法规,员工薪资应至少每月发放一次,对于采用每周、每日或每小时计薪制度的用人单位,也需按照相应周期进行薪资结算和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