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拆迁资产
赔偿方面,主要涵盖了无法进行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地上附属设施,同时也包括因确实需要搬迁而引起的损失,如机器设备等方面的赔偿;
其次,在拆迁费用赔偿方面,这其中涉及到搬迁前期所需支付的费用及在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期内的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装、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解雇员工所产生的补偿费用等;
最后,根据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例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