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合同关涉劳务报酬收入、稿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及财产租赁收入而言,其法定税率如下:
每笔收入在4000元人民币以内者,可扣除800元的税费后进行计算;
若收入超出此范围,则应在原基础上再扣减总收入的20%作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剩余部分即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缴金额。《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