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一个公司8个月没给你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告他

一个公司8个月没给你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告他

尊敬的用人单位负责人,鉴于贵司在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到一年内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情况,我们建议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障双方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认为您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同时,如因贵公司方面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了体现对员工付出的尊重及保护,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将按照劳动者在我方服务的年限进行计付,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对于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我方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将按照该三倍数额执行,且补偿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在此,我们建议您与劳动者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此问题,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劳动者可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亦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新修订:2024-05-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