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补给问题,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如下:
若用人单位在员工
入职满一个月后仍未能与之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从该月的第二天起,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两倍
工资的补偿。
此外,倘若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自当应当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算,用人单位必须逐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