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法规定,如工人持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时,享有带薪
年休假的权利。
雇主应确保员工能充分享受年休假的权益。
在该期限内,工人将享受到与常态工作时期相等的薪酬待遇。
当某人累计工作时间达到了一年而未达到十年时,其应享受五天的
年假;
若
工龄超过了十年但未达到二十年,则有权享受十天的年假;
一旦达到或超过二十年,其年假天数将升至十五天。
然而,国家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并不被纳入年假计算范围之中。
雇主需依据公司生产与工作的具体状况进
行权衡,同时考虑工人个人的意愿,以全面规划员工的年假安排。
员工的年假可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弹性调度,也可以分阶段实施,原则上不应跨越多个年度。
若雇主由于生产压力或者工作特性的特殊原因,确有必要跨年度实施年假安排的话,可以此为前提条件进行部分年假的安排。
如果雇主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完成对员工年假的安排,只要经过员工本人的书面认可,雇主便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