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员工索要不合规、不合法的
保证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方式向
劳动者收取任何财务性质的
担保物或
抵押品。
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并被确定为不法行为,那么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归还所收取的劳动者保证金,同时按照每名受影响的劳动者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对违规单位作出相应的
罚金处罚;
倘若因此对劳动者带来实质性伤害,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
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