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规定的
经济赔偿金计算方法为,按照
劳动者在雇佣机构中的实际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
赔偿标准。
若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况下,将视为一整年工作;
而对于不满六个月的情况,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者的
月工资问题,若是超出雇主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定区域内的省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相当于此三倍数额的方式进行;
其次,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在此,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指代的是劳动者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之前的十二个月中所得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