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评定至伤残级别,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亦需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承担支付以下确实由此次工伤引发的各项工伤待遇项目:
第一项为针对处理工伤所需款项的工伤医疗费用以及康复疗养费用;
其次是实际住院时间内的住院伙食津贴;
进一步,若因伤势需要,具有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必要性的交通食宿费用;
最后则包括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以及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工资。
然而,上述各补偿项目的具体赔偿额度,其精确数值还需结合工伤员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结果、薪酬水平、地点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等一系列参数进行具体计算后方可最终确定工伤员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赔偿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