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错过了申请工伤处理的法定时限,通常情况下便无法再进行工伤赔偿的申请,但您仍可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求得侵权责任人对您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的担负。
值得尊敬的是,假如您与用人单位具备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一旦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选择采取劳工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那么在这种情形下,由员工或其家属自行延误所导致的时间延迟将不会计入到工伤的申报处理期限之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