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尾椎骨折被认定为
工伤的具体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
劳动者或相关责任方需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当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有关申请后,根据审核需求可能会对事故损害程度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此时,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工会组织、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他相关各部门应全力配合此项工作;
再者,作出决定。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算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正常情况下应在60个工作日内得到最终结论——也即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该决定书面通知需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
直系亲属和本
当事人所属的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社会保险运营机构进行备案留档。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须在工伤认定结果公布之后的20日之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直接送达到受伤职工(或其直属亲人)和用人单位手中,同时还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抄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