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
劳动者被强制离岗而引发的
赔偿金争议问题,应遵照
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付。
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则基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业期间的工作年限,铸就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岗位工资的规制;
若劳动者在从业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则需依照一年来计算其应得的
经济补偿额度;
然而,若是劳动者仅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六个月,则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岗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此外,当劳动者的
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三倍的上限时,在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过程中,其支付标准将遵从每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额度来计算,且其能够获得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所得到的平均岗位工资。
倘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此事引起了
纠纷,劳动者可选择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向相关劳动
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