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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暑假工签了合同想走能走吗

原则上员工有权离职,然而从法律角度出发,他们应提前30日向雇主予以通报。
若当初并未与雇主就其作为暑期工的身份进行明确说明,则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着对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可能性。
反之,如果已经明确表明了暑期工的身份,便意味着雇主与该暑假工签署的应属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最新修订: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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