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拖欠已生育女性职工薪酬的问题,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雇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劳动者应得的薪资,若
逾期未支付则需按照所拖欠的金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倍进行
赔偿。
同时,即使如员工已经从公司离职,对于所
欠薪资事宜仍可提起劳动
仲裁,以争取相应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