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讲,兼职员工与所在单位存在着劳动力关系哦。
若您与兼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正式上班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成立了劳动关系;
另外,即使做的是非全职工作的兼职,只要有书面或口头协议,并且打工的单位已经开始正式考勤,也可视为成立劳动关系。
而所谓的劳动关系,即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自正式雇佣员工那刻起便需开始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应尽快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用工之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雇佣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力关系才真正建立起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