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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还能起诉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还能起诉吗?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3-04 14:29:22 已帮助13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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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还能起诉吗?
【问题解析】
1、劳动争议申诉人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15日,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不同于仲裁裁决书。
2、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诉人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规定具体期限。
【法律依据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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