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侵权损害赔偿
1.误工费等收入损失,从侵权行为造成损失那天开始算,到损失实际停止那天结束,比如定残日前一天或者恢复劳动能力那天。
2.财产损失如资金占用损失,从财产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到赔偿金实际支付那天结束。
(二)对于违约损害赔偿
1.逾期履行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到实际履行那天结束。
2.可得利益损失,从违约行为发生那天开始算,到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终止那天结束。
(三)有约定的优先按约定,没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以损失发生和终止的客观时间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