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不应一概认定为无效,应当根据不同情形来具体认定。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为规避法律法规的制裁,损害劳动者利益,欺诈或胁迫劳动者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当事人按照意思自治原则达成一致的协议,且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的待遇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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