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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句容市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泰州市、句容市产假如下:
1、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法律依据: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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