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打卡记录一般是不可以造假的。
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不得作假,而劳动者作假的,劳动者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打卡记录造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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