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
拖欠工资、不支付
加班费等问题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去
申请劳动仲裁。不过,经过
仲裁无法解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按规定去提讼。那么,时就要确定的,如果没有
管辖权,将不予受理,可能浪费时间。
二、按规定,如果对于非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双方应当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期满不的,将会导致仲裁裁决发生效力,双方要积极履行裁决书。
如果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
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那么,这种裁决从作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所以,对裁决不服的,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并且,对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终局裁决的有下列情形,从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1、劳动仲裁中适用法律、
法规确有错误的;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劳动仲裁违反法定程序的;
4、劳动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
伪造的;
5、对方
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