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仲裁时单位不理睬,劳动者无需焦虑,劳动仲裁委受理申请后会负责向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二)若单位拒收或不应诉,仲裁委可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完成送达。
(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
(四)裁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持生效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单位财产保障劳动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