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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程序 规定

劳动仲裁的程序规定如下:申请人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短短五日之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倘若受理了,就会把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达给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必须在十日之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

随后进入审理阶段,仲裁庭会组织开庭审理案件,在此过程中,双方要依次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等环节。

仲裁庭还可以进行调解,要是调解顺利完成,就会出具调解书;要是调解没有成功,那就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一般来说,仲裁裁决从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就能结束,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十五日。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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