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无过错,像不存在拖欠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况,员工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此时员工应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二)若单位存在过错,如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要收集好单位过错的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
(三)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