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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

律师解答
不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从事非工作原因的活动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6.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导致伤亡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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