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两者性质差异。辞职是劳动者主动、自愿的解除行为,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因双方有争议,借助仲裁机构解决。
(二)保留相关证据。若涉及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留好用人单位违法的证据,如拖欠工资记录、未缴纳社保证明等;用人单位要保留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三)了解仲裁流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要清楚劳动仲裁的申请、受理、审理等流程,按规定参与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了辞职需劳动者主动通知,与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性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