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旧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原工资是劳动者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份平均工资计算。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延长不超十二个月。
3.劳动者需凭借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4.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劳动者平时应注意留存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发生工伤后及时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确保自身权益。
3.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时,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