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
期限届满,劳动
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
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
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
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
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
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