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买断”工伤赔偿时,员工要明确自身伤残等级,因为不同等级赔偿不同,可通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来初步判断赔偿数额,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等,该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若打算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三)除上述赔偿外,员工还可要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费用。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
(四)员工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按照规定向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索赔。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