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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风险
请问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风险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2-19 20:25:39
已帮助265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风险
商品房
预售的风险有:
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
2、交易标的不确定,
购房
者风险大。
3、
商品房预售合同
猫腻多,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
房屋所有权
,因而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
抵押
等合同欺诈行为。
4、利用购房人信息有限预售产权上有瑕疵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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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风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能够预售吗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预售需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以下条件: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怎么规定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步骤有:领取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交付房屋办理产权登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铺回购纠纷如何举证(商品房预售纠纷要如何举证)
根据你提问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具体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建成的商品房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购房者,购房者支付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房产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开发商和购房者)一方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就会引发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例如:购房者不按时支付房产费用;开发商不按时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等。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多,商品房买卖的交易当事人由于风险意识差、房产法律知识不足等原因,在现实的房产买卖交易中很容易引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发生。二、商品房预售纠纷要如何举证1、提供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书。2、提供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以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3、提供已付购房款、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证明材料。4、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定金等证明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及方式:冷冻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是什么意思?
“经营范围及方式”,其实就是“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意思“经营范围”,也就是说你做的生意的范围,简而言之就是你被允许卖的商品类型,被允许生产的商品类型,“经营方式”,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生产、加工等等,也就是你做生意的方式【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及方式:冷冻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这个意思是,这个店可以批发,也可以零售那些已经包装好的,外包装上有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厂家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冷冻食品,但是不能卖没有包装好的散装的冷冻食品也不能卖不属于冷冻食品范畴的其他食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购买商品房,如何做预售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规定。”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事实上,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在房地产市场中大量存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之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 预售合同转让有如下条件: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国家税收。因为预售合同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预售合同转让后,新预购人取代原预购人成为新的权利主体,也是预售商品房竣工后的产权人。 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稳定,转让人将预售合同提前转让,转移跌价风险;新预购人自愿承担跌价风险,冒着风险提前买受,然后再次转让,这种转移风险和买受风险必须是平等自愿的。当然,与之相对应也有获得利益的机会。 3、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合同转让,否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从预售合同内容看,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预售合同对转让有约定,当双方约定的转让条件已经具备时,可以转让。例如分期付款中,预售合同约定必须付清前二次应付款项或者付清应付款项达到2/3后方可转让。 第二,预售合同未约定转让条件,预售合同履行中,预购方提出转让,必须征得预售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这样规定既可预防预购人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又可以保证预售合同转让及预售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三,预购方已经全部履行预售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不必征得预售人的同意,但事后应及时通知预售人知道,使其正确履行合同。通知人是转让人和新预购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原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通知预售人,并了解后预购人履行合同情况。 4、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 这种预售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都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合同内容即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如果转让人是债权转让,预售人拒绝重新签订预售合同,将阻止转让人对债权人的处分权,故新预购人没有必要与预售人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不可逆转性,即新的法律关系形成,原预购人和新预购人均不得反悔,但新预购人符合转让条件时仍可以再行转让
刘光礼
问题:你好,我问一下,我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20000元定金,但是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吗?
可以
张鹏
问题:你好,我签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2万元定金,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问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吗
你好,这样是可以的,可以起诉对方返还定金,具体细节可以来电做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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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铁鑫律师
2024-05-21 09:19:30
你好,这个需要看咱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退租条款
问题:刚租赁的商铺交了250,000的房租可以退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4:39
可以的,合法占有就好了。
问题:买了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水电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能迁过来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9:17
看房产证共有性质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质是单独所有,卖房产时,无需女方签字,否则需要配偶签字后才能出售。
问题:房证是一人名字属单独所有,卖出时还需家属签字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43:41
你是产权人吗?你需要什么帮助
问题:房产证没看两遍可以买卖或者赠予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15 22:08:39
谁的房子谁要承担责任,
问题:楼上的房子没人住也没装修,物业也没有及时关窗,下暴雨时候导致楼上地面积水渗透我的房顶,这个责任在谁?是开发商还是物业?
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包敬立律师
2024-05-13 11:15:41
房子不是他的钱不好拍卖的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离职了怎么线上提取公积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9:23
敲诈勒索 未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的定刑依据包括三个方面:数额大小、犯罪次数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敲诈勒索罪确实存在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敲诈勒索罪的判决还会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以决定具体的刑罚。
问题:他问我们要一万块钱,他不要东西,我老公去给他赔礼道歉也给他买东西了,就一次就叫房东看到了,我老公偷接房东的电充电车?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9:48: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小区物业费怎么收?
包敬立律师
2024-05-13 11:15:41
房子不是他的钱不好拍卖的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9:23
敲诈勒索 未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的定刑依据包括三个方面:数额大小、犯罪次数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敲诈勒索罪确实存在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敲诈勒索罪的判决还会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以决定具体的刑罚。
问题:他问我们要一万块钱,他不要东西,我老公去给他赔礼道歉也给他买东西了,就一次就叫房东看到了,我老公偷接房东的电充电车?
佟铁鑫律师
2024-05-21 09:19:30
你好,这个需要看咱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退租条款
问题:刚租赁的商铺交了250,000的房租可以退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4:39
可以的,合法占有就好了。
问题:买了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水电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能迁过来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9:48: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小区物业费怎么收?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9:17
看房产证共有性质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质是单独所有,卖房产时,无需女方签字,否则需要配偶签字后才能出售。
问题:房证是一人名字属单独所有,卖出时还需家属签字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43:41
你是产权人吗?你需要什么帮助
问题:房产证没看两遍可以买卖或者赠予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15 22:08:39
谁的房子谁要承担责任,
问题:楼上的房子没人住也没装修,物业也没有及时关窗,下暴雨时候导致楼上地面积水渗透我的房顶,这个责任在谁?是开发商还是物业?
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离职了怎么线上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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