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遭受一般伤害,保留好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的相关凭证。若造成残疾,除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需关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家属要留意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付项目。
(二)确定计算标准。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算,要留好票据。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可让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护理费参照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结合受害人年龄计算。
(三)综合考虑因素。具体赔付数额要结合伤残等级、受害人收入状况、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可咨询专业律师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