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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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