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单位辞退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的;
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被辞退的;
4.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
6.劳动者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辞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