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按照实际产生费用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营养费依据医疗机构意见和伤残情况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九级伤残赔偿系数20%。
(二)考虑其他赔偿。除上述赔偿外,还可能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结合实际计算。由于地区差异和个人情况不同,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准确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