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30号),从,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黑龙江省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发布,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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