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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伤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你好,关于八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凡符号以下情况之一,应鉴定未八级伤残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cm2或3处以上1cm2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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