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因果关系可能是指目前伤情与工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个其实应该是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中的因果联系鉴定在次过程中如果有必要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司法鉴定进行鉴定,对做或不做这个因果关系鉴定而得出的工伤认定的部位或范围不服的,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再由复议部门或法院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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