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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工资扣当月社保是否扣当月个人所得税?
当月工资扣当月社保是否扣当月个人所得税?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2-24 1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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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当月工资扣当月社保是否扣当月个人所得税?
司书海
问题:我想咨询下,在目前这个公司做销售的,2022年6月吧开始入职的,因为公司本部在河北,在徐州有办事处,我也是徐州本地人,所以劳动合同一直到9月份在公司人事办理的。当时由于我的社保在深圳,而且是个人缴费的,入职公司就得缴纳社保费了,但公司当时也确实问我要不要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缴纳的话,必须转户到河北邯郸市的社保中心。这样对比后,觉得不合适,我就没从公司缴纳,还是个人缴费。如果,公司与我接触劳动合同了,我在这方面可以有什么要求述求吗?得到劳动补偿金吗???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张文龙
问题:我是月初12号离职的,现在公司要扣除当月的社保费用,需要我自己承担所有社保费用
看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税费包括哪些
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即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津贴和补贴。(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21〕41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民合作社的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文件规定: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各地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广为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三、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因此,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们当兵退伍的怎么填个人所得税信息
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2.继续教育;3.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选一;4.赡养老人,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上缴财政局的支出在帐务上怎么处理最妥?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在所得税前扣除,那么这部分费用按照规定可以作为成本或财务费用,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已经交过所得税,是财政局以政府管理者的身份从所有公司那里收取的费用,财政局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上交财政局的属于行政性收费,那么属于往来资金,而股东从公司只能收取红利股息,而股息红利是税后所得,未来财政局还应当向公司返还,会在公司和财政局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如公司上交的既不是股息红利,该部分资金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也不是行政管理性收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进项税未及时抵扣,是否能计入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提供的担保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可比照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反之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咨询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首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毛希丁
问题:你好请问,在澳门赌场赢了钱,怎么交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在本金和赢的线里面扣除
你不是被套路了,你是被骗了。
李德成
问题:你好,我从之前的厂里辞职了,他扣了我两个月五险,说五百多一个月,可是我在个人所得税上查才扣了三百多。是公司骗了我吗?还是那个环节出问题了。
应该是单位扣错了哦,个人承担不了500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 我们天天加班工资在2000以上,加班费都有一千多,一个月都不休息的。请问这种情况加班工资在所得税范围内吗?加班费也属于扣税的范围吗,劳动法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加班费属工资收入,应该扣税,并入当月的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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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20 14:15:57
您好,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我妈妈在饭店工作,今年七十岁,今天饭店打电话通知不要去上班了,说年龄大了?
徐斌律师
2024-09-20 11:09:31
可以的,详细的也可以联系我咨询。
问题:私立学校的教师试用期可以离职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7:10:46
您好,电话沟通详情。。。
问题:公司倒闭让我们签离职协议签完工资扣着不给找各种理由不给怎么办?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04:23
可以起诉。而且应当办理
问题:去办理退休时说我下井数不够15个每月不给办理,现55该提前退休,矿山关闭买断,我在矿上工作16年?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11:54
江苏省徐州市劳资纠纷专业律师李兵,为你咨询
问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保险没缴够,怎么办?
樊乐乐律师
2024-09-19 10:21:19
15 年入职公司,18 年才开始交社保,8 月底离职,是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的。理由如下: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这说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 - 实践操作: - 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为其补缴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的社保。如果公司同意补缴,那么双方可以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本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司补缴。 不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有时效限制,一般来说,离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补缴社保的诉求。建议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15年入职公司,18年交社保,8月底离职,可以让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9-18 18:28:2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老板扣员工钱违法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6:37:18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问题:劳动仲裁?
孟凡永律师
2024-09-17 15:24:39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问题:没签合同被辞退要求赔偿?
钱威律师
2024-09-16 05:04: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在公司工作四年六个月被公司辞退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五个月的工资吗?
孟凡永律师
2024-09-17 15:24:39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问题:没签合同被辞退要求赔偿?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04:23
可以起诉。而且应当办理
问题:去办理退休时说我下井数不够15个每月不给办理,现55该提前退休,矿山关闭买断,我在矿上工作16年?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11:54
江苏省徐州市劳资纠纷专业律师李兵,为你咨询
问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保险没缴够,怎么办?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6:37:18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问题:劳动仲裁?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20 14:15:57
您好,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我妈妈在饭店工作,今年七十岁,今天饭店打电话通知不要去上班了,说年龄大了?
徐斌律师
2024-09-20 11:09:31
可以的,详细的也可以联系我咨询。
问题:私立学校的教师试用期可以离职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7:10:46
您好,电话沟通详情。。。
问题:公司倒闭让我们签离职协议签完工资扣着不给找各种理由不给怎么办?
樊乐乐律师
2024-09-19 10:21:19
15 年入职公司,18 年才开始交社保,8 月底离职,是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的。理由如下: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这说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 - 实践操作: - 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为其补缴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的社保。如果公司同意补缴,那么双方可以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本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司补缴。 不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有时效限制,一般来说,离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补缴社保的诉求。建议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15年入职公司,18年交社保,8月底离职,可以让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9-18 18:28:2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老板扣员工钱违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9-16 05:04: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在公司工作四年六个月被公司辞退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五个月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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