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程序是这样的哈。
一开始,申请人得把书面的仲裁申请给提交了,而且要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准备好副本之类的材料。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后,会在五天内决定到底要不要受理。
要是受理,那就在五天内把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到被申请人手里。
被申请人收到后,得在十天内提交答辩书等相关材料。
接着,仲裁庭会在开庭的前五天,把开庭的日期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给双方。
开庭的时候,先是由申请人讲讲自己的仲裁请求,还有所依据的那些事实和理由,然后被申请人就进行答辩之类的。
之后,就开始质证和辩论。
最后,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决,一般来说从受理仲裁申请那天起,四十五天内就能结束。
要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就可以延期,并且要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过延期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五天。
要是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就得在收到裁决书的那天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超过了十五天还不起诉,那裁决书就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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