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要是第二次复发,要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旧伤又发作了,那就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且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不会变,都是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的。
通常来说,停工留薪期大概不会超过 12 个月。
要是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是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 12 个月。
要是已经认定为工伤,然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需要治疗的话,那也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需要的费用,按照国家的规定是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支付的。
不过要是在工伤认定之前旧伤就复发了,一般得先把工伤给认定了,之后才能按照上面说的这些规定来处理。
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到底怎么处理以及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政策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而有所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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