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用人单位有法定的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一旦员工察觉到这种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员工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争取妥善解决问题。
倘若协商无果,便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具备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社保的权力,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除需补缴所欠社保金额外,从欠缴之日起,还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此外,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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