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产检期间,单位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女职工处于孕期进行产前检查时,应当将其视为正常出勤来对待。
产前检查对于保障女职工以及胎儿的健康而言,是一项极为必要的举措,它完全属于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范畴。
倘若单位出现克扣工资的行为,女职工首先可以与单位进行友好的协商沟通,诚恳地要求单位补发被扣除的工资。
要是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
除此之外,女职工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必要的时候提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并且还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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