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范本
证人证言
本人某某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事情的经过说明或者情况说明
以上陈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
证人:(签名)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