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机关单位的女性职工拥有哺乳假的权益。
当女职工顺利生育后,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期间,每天都能享有 1 小时的哺乳时间。
倘若女职工生育的是多胞胎,那么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就会额外增加 1 小时的哺乳时间。
她们可以在上班期间安排哺乳时间,这充分体现了对女职工特殊生理需求的重视与保障。
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女职工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她们的哺乳权益得以实现。
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巧妙地平衡女职工的生育与工作需求,彰显了劳动法律法规对女职工权益的特殊关爱与保护,让女职工在生育后能更好地兼顾家庭与工作,展现出社会对女性群体的尊重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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