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天数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