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加班费的基数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