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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主动离职或者被辞职制度

试用期主动离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拥有一项法定权利,即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只需将通知送达用人单位就行,无需获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这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让他们能根据自身情况适时做出离职决定。

试用期被辞退:用人单位若想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必须证明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倘若无法证明而进行辞退,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并且,若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应向劳动者清晰说明理由。

一旦出现争议,劳动者可以借助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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