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为工伤的处理
1.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按照规定计算各项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不属于工伤的处理
1.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2.计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