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超一年零10天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相应工资和赔偿金。
2.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上限为11个月。这是法律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2)用工超一年零10天,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为劳动者提供更稳定的工作保障。
(3)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可获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则是四个月工资赔偿金。
提醒: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注意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同案件细节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一)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二)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需每月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超一年多10天,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双倍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此情况可获两个月补偿,违法解除则赔四个月工资。
结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多支持11个月二倍工资,超一年零10天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为11个月。当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这种工作超一年的情况下,经济补偿为两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要支付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您在劳动权益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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