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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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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533人看过
导读:这种说法不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随着我国法制体制的不断健全,不少涉及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问题也需要签订合同,防止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这种说法不正确。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法定代理

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二)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合同监护人签的是假的这种说法是比较片面的,需要了解清楚是否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此外,对于一些外出务工的家长,由于小孩常年是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看管,因此,如果需要签订合同,必须父母亲自签订或者明确授权他人合同才有效,否则爷爷奶奶擅自替孩子签订之后,父母如果不承认,该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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